配资炒股技能 关于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A类、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2024-11-08 22:29
正值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前往龙柏敬老院、何家角居委会开展老年人中秋慰问和信用卡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信用卡中心员工利用图片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修改征信记录”、“代理维权”等近年来高发诈骗案例进行了生动地介绍配资炒股技能,分析了常见的诈骗类型手段、防范要点以及应对方法。工作人员也将信用卡金融知识宣传手册交到了老人们的手中,提醒老人擦亮双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此次活动让老人们对诈骗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了老人们的反诈意识和防骗能力,切实保护老人们的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老人们对此次金融知识宣讲活动给予高度评价,纷纷表示要积极学习相关知识,保护自己免受诈骗的侵害。
关于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A类、C类基金 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21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安益增强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安益增强混合”)新增A类、C 类基金份额且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基金 合同和《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 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增加A类、C类基金份额后,鹏华安益增强 混合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现 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A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新增 A 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A 类基 金份额代码:022369),与现有的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 费率。从 A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20%。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设置: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0.20% 0.08%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 A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取 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但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 收取 0.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 回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 100%归入基金财产。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的限制与现有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投资的限制一致。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为准。 二、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 类基 金份额代码:022370),与现有的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 费率。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 C 类基金份 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 取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 取0.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财产。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的限制与现有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投资的限制一致。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为准。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各类基金份额 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新增A类、C类基金份额后,原有的基金份额简称发生变 更,更新后的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简称及代码如下: 基金份额简称 基金份额代码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A 022369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C 022370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D 004100 三、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增加A类和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鹏华 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增设A类、C类基金份额且更新基金管理人 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24 年10月21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 修改托管协议,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 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 情况。 本公告仅对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增加A类、C类基金份额且更新基金 管理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 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 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 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 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 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 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 照表 基金合同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第一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 部分 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前言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 补充如下表述并相应调整序号: 部分 4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释义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D类不同 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称为D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 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 份额净值 第三 八、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 部分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 基金 分为A类、C类和D类不同的类别。 的基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从本类别 本情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 况 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D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 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 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 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 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 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 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 会。 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部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份额 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 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 的申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 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购与 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 赎回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格。 第六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部分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基金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份额 计算; 准进行计算; 的申 购与 赎回 第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部分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基金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份额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 的申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购与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赎回 计算或公告。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C 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 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承担。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对持 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对持续持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 产。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 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4、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申购 金财产承担。 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相应投资人承担,不列 产。 费。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 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指定媒介上公告。 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第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部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基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份额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的申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购与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赎回 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 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理。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 请。对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 请。对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 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10%以内的赎回申请 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10%以内的赎回申请 在当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 在当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 “(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在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在仍可接受 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超过10% 人超过10%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 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予确认的赎 予确认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 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 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 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 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 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动延期赎回处理。 期赎回处理。 第六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部分 赎回的公告 或赎回的公告 基金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 份额 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 的申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购与 金份额净值。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2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 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当连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 续暂停时间超过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 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 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 份额净值。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当事 商会中心43层 商会中心43层 人及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权利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义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 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第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合同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人及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权利 格; 赎回价格; 义务 第七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部分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 基金 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 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合同 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 当事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 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人及 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 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权利 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 义务 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第八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部分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基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 份额 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持有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人大 准;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 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第十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四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分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基金 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资产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估值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规定。 值,并按规定公告。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四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分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基金 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资产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估值 误。 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 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十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四部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分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基金 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资产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估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 公布。 第十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五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分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 3、销售服务费; 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 与税 露费用; 露费用; 收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公证费、认证费、仲裁费和诉讼 费、律师费、公证费、认证费、仲裁费和诉 费; 讼费;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五部 式 分 3、销售服务费 基金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费用 0.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与税 率为0.3%,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收 务费。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 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 作专项说明。A类、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 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 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 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相应账户。若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 基金财产中支付。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部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分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基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的收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益与 红;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值; 权; 收取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 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定。 第十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分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基金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 的收 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益与 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分配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务规则》执行。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分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的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息披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露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额累计净值。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分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基金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信 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 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 息披 刊和指定网站上。 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露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 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 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列事件: 的下列事件: 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 率发生变更; 分之零点五;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 项。 第十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八部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分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基金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的信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息披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露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九部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 分 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基金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 合同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 的变 分配。 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托管协议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协议 商会中心43层 商会中心43层 当事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人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 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注册资本:1.5亿元 注册资本:1.5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2021233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联系人:龙毅 三、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基金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 托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 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人对 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基金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管理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人的 业务 监督 和核 查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 基金 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 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 管理 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 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 人对 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基金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 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 托管 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人的 为。 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业务 核查 七、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交易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 及清 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 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之 算交 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 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 收安 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 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 排 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 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 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 承担。 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八、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 净值 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各类 计算 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 和会 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 份额后的数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计核 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算 财产。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 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 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 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 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 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 (三)估值差错处理 (三)估值差错处理 基金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资产 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的,由此 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 净值 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应根据法律法规 的,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应根 计算 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 和会 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 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 计核 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 额,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 算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 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能发现该错 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能发现 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 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以及由此造 份额净值计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 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 失,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 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 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九、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收益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分配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红;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收取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 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定。 十、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 信息 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披露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 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 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等其 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 责公布。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 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 件或者盖章确认。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十 补充如下表述并相应调整序号: 一、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费用 0.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3%,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 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 作专项说明。A类、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十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 一、 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 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托管 基金 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 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 费用 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绝执行。 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 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 核。 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 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 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 延。 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等,支付日期顺延。 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 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 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 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相应账户。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